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4,341,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5%。为优化融资结构,本次宏宇集团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先后办理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目前其累计质押股份64,341,1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5%。
? 截至2025年8月7日,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38,797,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88%,累计质押股份306,551,1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69.86%,占公司总股本的15.98%。
公司收到股东宏宇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及再次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21日,宏宇集团将其持有的科达制造64,341,152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变更的公告》。近日,上述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同日,宏宇集团将上述持有的公司股份再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截至2025年8月7日,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质押股份到期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情况变更是融资主体进行置换债务所作出的安排。梁桐灿先生及相关融资主体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宏宇集团及旗下子公司的经营收入及其自筹资金。本次质押的风险可控,在质押期限内,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梁桐灿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了两位董事候选人,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及旗下子公司与公司有机械设备购销、提供石墨化加工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并与公司共同参与设立投资基金,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与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董事会构成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在业务等方面的往来,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梁桐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